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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務部說,法務部依據兩岸司法互助協議,分別在2009年8月、2010年9月和2012年5月間,3次向陸方提出遣返請求,也多次利用法務部高層赴陸參訪,或與大陸國台辦及公檢法司各部門舉行聯合工作會談,提出遣返陳落實要求。
不過,2013年4月,法務部證實陳已取得中國大陸公民身分,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,內政部註銷陳在台的戶籍,但陳仍不能免其司法責任和義務。
去年11月下旬,法務部政次林輝煌率團赴陸參訪,也曾當面向陸方提出儘速遣返陳由豪請求,但目前仍無具體進展。
陳由豪涉在1998、2000年間,利用「東展興業」購買全盈隆公司之「東方育樂」股票,涉嫌掏空東展4億餘元,2009年2月26日被通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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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引用自: 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陳由豪涉掏空案逃過追溯期-檢今不起訴-050047117.htmlLV包包LV皮夾LV長夾LV專櫃LV旗艦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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